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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第三批取消提供虚假购房资料人员购房资格的公告为维护房地产市场秩序,我局在持续与其他部门对购房资格联合复检中,发现部分购房人员涉嫌提供虚假资料。 根据中、省房地产调控精神、市政府《关于进一步稳定住房市场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市政发〔2017〕51号)、9月11日市房管局《关于进一步做好购房资格审核工作的通告》要求,严厉打击骗购行为,我局对查处的此批提供虚假购房资料,骗取购房资格的人员,已取消其购房家庭在我市的购房资格,且5年内不得在我市购房,并将其涉嫌违法犯罪的线索移送公安机关依法严肃查处。 再次提醒广大购房人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如实提供购房资料,现将我局查处的第三批人员名单公告如下: 编号 购房人 身份证号 虚假情况 1 宗 * 610***********2414 虚假转账凭证 西安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 |